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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仅规定,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撤回租赁,押金将不予退还。我签了一份三个月的租约。现在我只活了半个月。房东告诉我这所房子下个月需要拆除和重建。他说我只能再活一个月,这样我才能找到一所好房子。这是另一方违约吗?

合同纠纷 2022-06-17 14: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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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凭合同里只写明租客若未满租期退租则不退还押金。说我只能再住多一个月让我找好房子。这算另一方违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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