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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加入公司时,我没有签署合同。我被告知我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我会签署合同。经过两周的工作,我被解雇了。我问公司这些天的工资怎么计算?他回答说,公司规定15天内不发工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得到报酬吗?

劳动纠纷 2022-06-28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
  • 根据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处理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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