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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合同规定上个月的工资将在下个月25日支付。一月份的工资相对较高。公司只在1月2月25日在我们校园支付了一半的学费,另一半将在3月25日支付。这是不是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我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带着这个要求离开并拿回我的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2-07-19 1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在1个月内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3、满1年的,视为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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