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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0岁。今年3月10日,我来到一家酒店工作,然后与酒店签订了一年合同。现在我不想做了。然后我提前告诉老板我想离开。几次之后,我的老板没有给我一份辞职申请,并要求我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我听说来这里的员工想离开。我的老板没有给我辞职,然后我被迫离开了。我没有给他两三块钱。我想知道,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

劳动纠纷 2022-08-01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程序的规定,转正后的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辞职书后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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