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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小区门口张贴筹备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通知,合法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24 15: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 小区里面没有监控吗?调监控进行查看,锁定目标嫌疑人之后可以报警求助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业主五名以上联名向该小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五日内将其掌握的业主列表、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报居民委员会。
    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组十日内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并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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