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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在一起喝酒,有一个喝了开车另外俩个坐车,司机死了,另外俩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22-09-29 0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起喝酒的人酒驾死亡,是否负责要分情况。一起喝酒的人并不知道他喝酒后又去开车的话,那么一起喝酒的人就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劝阻无效执意要酒驾的无责任,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 若行为人与受害人共同喝酒后,受害人因饮酒死亡的,若存在以下情形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一起喝酒的同桌人其中未劝酒的并且尽到了阻止醉驾人喝酒义务的无须承担责任,对于一起喝酒、极力劝酒的人需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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