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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打工,拉东西进电梯,不慎钢丝绳被电梯夹住,电梯下去了,导至电梯损坏,我被困电梯,事后物业要求我培偿损失,我应该培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9-30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依法向其追偿。如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危险程度、技术技能、设施设备、监管力度等因素,并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应由劳动者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依法向其追偿。如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危险程度、技术技能、设施设备、监管力度等因素,并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应由劳动者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雇主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向雇员追偿,即雇员因提供劳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但主观方面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主在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该雇员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雇员因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雇主一般无权向雇员追偿,而是应当自行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则雇主在赔偿后可以向其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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