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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下交通事故和工伤在赔偿上有法律规定先后吗?

工伤赔偿 2022-10-01 0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不同的赔偿项目而言,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工伤职工可以同时获得。但对于重复性的赔偿项目,职工只能依法获得一种赔偿,例如交通事故的侵权人赔偿医疗费后,工伤保险基金就不再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如果第三人不赔偿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认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交通事故与工伤在原则上是可以同时获赔的。但从实际出发,一般应先申请交通事故赔偿,在赔偿不足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有部分重合,重合部分不能再次要求赔偿,非重合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医疗费只能要求一次赔偿,不能重复报销。法律依据:交通事故与工伤在原则上是可以同时获赔的。但从实际出发,一般应先申请交通事故赔偿,在赔偿不足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有部分重合,重合部分不能再次要求赔偿,非重合部分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只能要求一次赔偿,不能重复报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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