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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事身亡,有妻子女儿,死后的赔偿应该是妻子全部得到呢?还是男方父母家人也有份得到?

损害赔偿 2022-10-05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死了,其死亡赔偿金正常情况下可以由配偶、子女、丈夫的父母协商分割,但是在分配时应当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当事人不能将丈夫的死亡赔偿金按照遗产的方式进行分配,因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不是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老公死了赔偿款是应该协商分配的。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中,可以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而进行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一方的死亡赔偿金配偶有权分配所有继承人中的其中一份,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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