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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在校期间被同学家长所打

损害赔偿 2022-10-09 15: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长打学生如是基于教育意义,且情节轻微的,则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情节严重给孩子造成一定伤害,如轻微伤甚至是轻伤,属于家庭暴力的,则是违法的,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更加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 家长打骂孩子的行为不一定是违法的。如果孩子受到家长打骂后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则家长的行为不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孩子因为家长的打骂受到了轻微伤,则家长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家长可以依法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孩子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伤了应该由打人的一方承担责任,由于是未成年人,所以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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