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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房产中介租的房租,10月1号租的,合同签了半年,三个月一打款,我10月1号付了房租3个月加1个月租金,12月1号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不租了,正常我房租是交付到1月份的,他们现在把我东西拿出来了,还把锁给换了,请问他们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22-10-13 07: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不交租金,催告后仍未交付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的房东有权换锁,非经通知不得换锁。承租人交付房租超过缴纳期限,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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