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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问题,押金没付合同生效吗

合同纠纷 2022-10-15 0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合同一年住了半年押金承租人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押金能退,承租人违约的、造成房屋及室内设施财产损失的押金一般不能退。租房押金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应予扣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押金有进行约定,则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来说,会在押金中扣除出租人因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给其造成的直接利益损失后,剩余退还给承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房屋租赁协议中押金的效力:
    1、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在约定押金条款时写明如承租人不在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押金,租赁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押金对出租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当押金所担保的债务未履行时,出租人可以自行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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