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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离职,本来打算提交辞职后,一个月走,但是人事说交接过东西就可以走,现在公司不给工资,又说我是旷工,我已经在法院立案了,请问他能告我旷工吗?

劳动纠纷 2022-10-15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无故旷工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劳动者的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属于的,则只需扣除劳动者旷工的日期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劳动者旷工,若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若不属于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对旷工那天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旷工的处理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若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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