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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房产中介,叫去退买房的定金,退不了还被威胁转一万多块钱给他,属于诈骗吗

合同纠纷 2022-10-15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卖房子被中介忽悠收了定金,如果构成欺诈的,可以反悔,不构成欺诈的,一般不能反悔。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交付定金的,就构成欺诈,受欺诈的一方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合同涉嫌诈骗其定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赔偿:
    1、对于收取定金的一方诈骗的,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交付定金的一方;
    2、对于交付定金的一方诈骗的,则定金可以不予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不返还定金一般不属于合同诈骗,但是收取定金的时候隐瞒或者伪造了事实,并且目的即为非法占有定金的构成合同诈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
    一、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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