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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客,房东把房子委托给公司出租。现在公司跑了房东要收回房子。但是我交了半年租金才住两个月,房东说公司没有给他房租,合同就没用了,这个小区都是租两千,公司给房东三千一个月,月付,房东让我搬走,我用不用搬

房产纠纷 2022-10-16 21: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搬离出租人可以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时交还房屋,承租人拒不接受的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一起送达或者公证送达,承租人仍不搬出的可以提出侵权之诉,要求其返还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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