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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掉头,在双实线处!后面电瓶车避让不急,摔倒受伤!责任在谁

交通事故 2022-10-17 03: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掉头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但直行车辆是正常行驶的,那么掉头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直行车辆有过错的,比如超速,那么直行车辆也有一定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汽车右转电瓶车撞上来是谁的责任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来确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后,根据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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