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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对方30万元,经过法院调解分三次还,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10万、2021年底前支付10万、2022年底前支付10万,如果任何一期未及时支付,则要一并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2万。2020年9月28日我和对方电话协商能否10月底前支付10,对方同意了(我保留了录音)。2020年10月8日对方又电话我必须当天支付10万元,我到处借款,终于在晚上6点前支付给了对方10万元。可谁知,对方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说我没有按照调解书规定履行,难道对方同意我延期支付,我这样也算不按期支付?现在法院强制执行我了,限制高消费、并要我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和违约金,法院强制执行,合法吗?求各位大状给指点下!跪谢!!!

调解 2022-10-17 1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人家钱被起诉了,现在暂时没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依然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对方欠债不还且无钱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一个合理期限,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对方不还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在对方有钱时,采取扣押、冻结、划拨等方式来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当事人首先可以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解决不了的,债权人可以考虑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起诉流程:首先由债权人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进行开庭审理去调解或判决。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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