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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先回家打我,我用棍子打了他。这是自卫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损害赔偿 2022-10-23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假想防卫应负的刑事责任
  • 打架中一方先动手另一方再还手的这种情况属于互殴,不属于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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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来家里打我,我还手用棍子将其打成轻伤,属于正当防卫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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