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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后,孩子的父亲不想让孩子见我,我也不允许他接电话。那孩子十岁了。他离婚时很生气。签署协议是为了给他支持的权利。我有探视的权利。现在他们不允许我见孩子。我想争取探视权。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10-24 0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对于子女是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或家人的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
  • 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探视权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子女拒绝探视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根据子女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
  • 您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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