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继承律师
玉林
继承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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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律师问答
遗产继承人的确认是如何进行的
遗产继承人的确认是按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就是遗产继承人;若是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继承人就是遗产继承人;若是没有协议和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确认遗产继承人。
#继承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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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遗嘱被认定为无效
遗嘱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立遗嘱的主体是无行为能力人、伪造的遗嘱、意思表示不真实以及被篡改的遗嘱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无效不一定是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
#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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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是否会影响遗产的继承
遗嘱无效还能继承,并不会因为遗嘱无效就导致遗产就不能够继承,但是对于遗嘱无效部分的遗产不能够按照遗嘱的内容予以继承了,而是采用法定继承的方式。人身权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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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时间限制是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继承人本人必须放弃、继承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在特定的时间内进行等。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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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无儿无女财产要如何继承遗产
老人无儿无女财产由遗嘱继承人进行继承,若是没有遗嘱的,由剩下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和配偶进行继承。只要没有被剥夺继承权,有继承资格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可以继承遗产。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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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有抚养合同,但没有履行扶养义务,继承权会失效吗?
法律分析:没有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四种:第一种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第二种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第三种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第四种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第四种情形,伪造遗嘱的行为得到法院的确认后,该继承人的继承权有被依法剥夺的可能性。应当注意,剥夺的前提条件是情节严重。情节轻微的,继承权不应被剥夺,情节轻重的判断应当由法院进行裁量。 法律同时也有规定,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可见,没有尽到扶养义务的继承人继承权并不能因此被剥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老人立放弃继承权声明,其他的女儿女婿可以作为见证人吗?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老人放弃继承的,最好让邻居、朋友等无利害关系人做为见证人比较合适。
你好,凶杀案死者家属不让火化怎么办
《殡葬管理条例》并没有规定哪些情况可以强制火化。只规定了,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以下的两个规定: 1、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2、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需要的手续为: 1、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明,如果是在家因病去世的,需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2、家属到殡仪馆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并办理火葬证。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咨询一下 我父母年老时,曾经在银行贷款买了一块土地,我可以要求拥有这一块土地继承权吗
父母的土地的继承情况如下: 1、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 2、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 3、假如耕地允许继承,那么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获得两份承包地; 4、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会承包继承权,如果继承,那么就会损害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咨询一下 我父母年老时,曾经在银行贷款买了一块土地,我可以要求拥有这一块土地继承权吗
父母的土地的继承情况如下: 1、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 2、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 3、假如耕地允许继承,那么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获得两份承包地; 4、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会承包继承权,如果继承,那么就会损害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咨询一下 我父母年老时,曾经在银行贷款买了一块土地,我可以要求拥有这一块土地继承权吗
你本来就有继承权,但是并不是这个土地就是你的,或者全部都有你继承。
赡养无子女老人,赡养人和老人生前签有赡养协议,老人去世后,赡养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所有财产吗?
赡养人按照协议:继承老人的财产
农民的房屋儿子不能继承,父母死后房屋归谁?
拥有房产的继承权都有如下人员:遗赠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且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你好呀侄子可以不赡养伯父吗
您好! 如果你和你伯父不存在收养、遗赠关系的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侄子和伯父之间没有法定的扶养和赡养义务。 但是按照中华传统美德,如果侄子等晚辈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应该对长辈尽一定的赡养。 日行一善,胜造七级浮屠。 祝您一切顺利!
我老公的哥哥去世5年了,现在侄子15岁,爷爷在带,改嫁的嫂子每个月给四百块钱生活费,
您好,需要缴纳赡养费的
自书遗嘱打印立遗人签字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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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书遗嘱的规范书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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