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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工伤如何分类?老工伤又是什么意思?本文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帮助您了解工伤认定和分类,以及老工伤的规范定义,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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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丈夫在工地意外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丈夫在工地意外死亡,赔偿金如何公平分配?遵循《民法典》规定,原则上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平均分配。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则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工伤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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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工地意外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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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来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和津贴支付都有明确规定。从一级到十级,补助金额和支付方式各不相同。想知道你的工伤赔偿有多少?快来看这篇文章吧!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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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人受伤误工费是多少
工人受伤后,误工费如何计算?误工费法律依据是什么?本文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让您快速了解受伤工人的权益保障。存在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工伤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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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误工费是多少
我在盐城和上海献血1700毫升,现在妻子在苏州需要用血怎么办?
需要就具体情况而定
您好。我交上海的社保,现在左脚第1一2跖骨折可以申报工伤吗?
你好,有劳动合同,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
你好,请问工伤肋骨骨折三根在上海能评级吗
根据你的陈述,这种伤可以评到伤残等级
你好,我一个朋友在出了点儿事,家里面的法院需要要上海这边的伤残鉴定应该去哪里做?
可以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上海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在上海工地受伤评了九级伤残大概能赔多少钱
你好你这边是公司方还是员工方呢
上海农民工工伤赔偿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范围:住院伙食补助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上海下放工人丧葬抚血金多少
你好可以给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十年凃装工得了肺病,该怎样办?我在上海嘉定
你好,建议你申请职业病的鉴定。
我是去年在上海送外卖受的伤,今年8月做的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按今年,还是去年
你好,这种一般是按上一年度
在上海市长宁区工地受伤的老板不赔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工地受伤老板不赔钱的,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上海市长宁区工地受伤的老板不赔钱怎么办?
一、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1、工伤老板不赔偿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2)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其按规定进行赔偿; (4)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5)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上海市长宁区工地受伤老板不赔钱怎么办?
工地受伤老板不赔钱的,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上海市长宁区工地受了伤老板不赔钱怎么办?
在工地受伤老板不赔处理如下: 1、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 2、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 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还需要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地受伤骨折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上海工伤鉴定等级后,我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赔偿,提供银行卡复印件,还是必须委托人原卡?
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 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你好,我来自河南的农民工,在上海的建筑工地上骨折了。如何向老板要补贴?
工人受伤严重但老板能力有限,如果老板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如果没有为其参保的,则相关费用仍然要由老板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br/>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br/>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br/>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br/>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br/>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br/>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br/> 第三十九条<br/>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br/>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br/>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br/>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好?我是河南农民工,在上海建筑工地骨折,怎么向老板要补贴。
劳动者在工地施工时摔伤,经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上海在职员工因病去世,公司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公司不需要赔偿,而是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公司有没有补偿上海市在职员工因病死亡?
一、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公司有什么补偿 1、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公司补偿有以下这些: (1)丧葬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 (2)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属生活补助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职员工因工作原因死亡,公司补偿不给如何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上海在职员工因病去世,公司有补偿吗?
职工因病死亡的,视为工伤,单位应当赔偿: 1、在职员工因病去世的,视为工伤,单位应当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贴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