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刑事辩护律师文集

【以案释法】利用职便帮朋友查询个人信息,被判滥用职权罪!
基本案情被告人吴某系某县公安局的人民警察。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吴某3、朱某2等人为追讨高利放贷资金需要查找欠款人下落,遂请托被告人吴某通过公安内网综合
魏兴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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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利用职便帮朋友查询个人信息,被判滥用职权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9年2月1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9年2月1日)(20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确保电子数据取证质量,提高电子数
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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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9年2月1日)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2016年12月20日实施)【发布部门】最高人民
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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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
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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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7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
陈瑞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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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法释〔2005〕3号发文日
何高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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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杨志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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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事犯罪中轻伤二级标准
轻伤二级颅脑、脊髓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
杨志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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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中轻伤二级标准
巩某某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巩某某故意伤害罪辩护词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巩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巩某某的辩护人,经过询问被告、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庭审调查质证、以及结合本案的案件事实以
巴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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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某某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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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未成年时吸过毒会影响子女进银行政审吗
在父母一方未成年时吸毒影响子女政审的问题上,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若吸毒记录已消除或不影响政审,子女可正常参加政审;若吸毒记录存在且影响政审,子女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证明父母已戒毒且表现良好,争取减轻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如子女报考岗位对政审要求特别严格,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就业方向。具体操作时,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审政策,确保合法合规。
你好,你这里能查询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吗?
您好!请问是什么案件类型?
安治国律师 安治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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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个商标的话,如何才算侵权? 例如“兰州拉面”有申请商标吗请商标吗?
商标算是侵权的情形:1、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2、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出售、出租其注册商标的;3、为行为人实施前述行为提供便利或帮助的;4、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你的隐私照片是朋友偷拍的,还发到朋友圈乱传算违法吗?
【法律分析】是违法的。如果偷拍别人或不经别人的同意把别人的照片发上网,这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和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个人私密照片等。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我的朋友被抓了,我怎么知道他在哪个派出所
法律分析:1、查询被捕人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2、查询被捕人平时活动最多的区域的派出所3、如果查询不到的话,派出所应当在24小时发通知给家属的,由于邮寄的通知可能稍迟到达,耐心等几天,应当会收到通知。如果家属已经收到了刑事拘留的通知书,通知书上会写明嫌疑人什么时候被拘留,涉嫌什么罪名,现在关在哪个看守所,落款盖章的单位一般是公安局或公安分局,但是具体的承办很可能是分局下面的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我是一名幼儿园护士。幼儿园以招生不好为由辞退了我。如何赔偿?
一、幼儿园无故辞退老师怎么补偿1、幼儿园无故辞退老师的补偿如下:(1)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1、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请求;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3、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网上骗了我20万,还能追回来吗?
一、法律规定网上被骗了钱怎么追回来了1、网上被骗了钱当事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供所有能提供的线索,保存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资料、联系方式等,积极配合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才有可能追回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网络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网络诈骗三千元即可立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右转车辆相撞,谁负责?
路边停车出了交通事故要不要承担责任,需视情况而定:1、正常情况下应由后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违章停车的驾驶员负次要责任;2、如果因违章停车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导致发生行使中的车辆撞上违停车辆的,违章停车行为与事故发生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停的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道路要件。交通事故必须是在公共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2、车辆要件。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所致的交通事故;3、交通要件。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