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损害赔偿律师文集

2014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
2014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2014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3年全省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846959001行业平均工资城镇非
杨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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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
最新版车辆理赔完全手册
最新版车辆理赔完全手册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索赔?1、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2、别人的车相撞了。3、车撞人。4、车风档玻璃碎裂。5、事故中司
杨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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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车辆理赔完全手册
患者就医时发生意外的处理方法
患者就医时发生意外的处理方法患者到医院挂号看病时,出现意外有时是难免的,此时患者需要做到以下事项。第一,索要病历。患者到医院挂号看病,就是同医院建立了合同关系。
刘文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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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就医时发生意外的处理方法
2013年吉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为:2012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208.04元;2012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598.17元。二、
仲玉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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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睡醒的乌木 情归何处
睡醒的乌木情归何处央视《经济新闻联播》报道了一则新闻,“江西村民挖出疑似乌木价值数亿,官方称属于国家”。看到这则新闻,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因乌木的所有权归属一直
谢春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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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的乌木 情归何处
2012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文件黑公交〔2012〕233号关于转发2012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的通知各交警支队,县、市交警
杨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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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案情我有一台捷达车。去年我把这台车转给一个哥们,当时就签了个合同,他给了我5万。由于生意太忙,又是哥们关系,我们俩都没去办理过户手续,也一直没当回事。前两天,我
李平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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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已获交通损害全额赔偿后还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
已获交通损害全额赔偿后还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案情简介手机尾号为的方女士,给小林打来电话:我老公系大庆某化工厂职工,2010年6月5日,我老公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被郭
李平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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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交通损害全额赔偿后还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
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的交通事故中,其父母有无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的交通事故中,其父母有无监护责任?案情简介:张某8岁,在2008年8月与另一小伙伴在路边玩耍时,被王某驾驶的面包车撞倒。王某及时将张某送往医院
李平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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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的交通事故中,其父母有无监护责任?
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问2:交警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如何?问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当事人应该怎么办?答: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李平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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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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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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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律师拼多多买的东西质量问题,平台仅退款,商家要起诉我怎么解决
买的商品有问题,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以下方式维权: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想请问我把她出轨的聊天记录发给她老公,这样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违反。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只有结合其它证据共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想了解如果快递因为手机号码填错而被别人拿走怎么办?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保险买了15年,但还没到退休年龄就能拿到失业金吗?
你好,根据规定,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是因情况而异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
假如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回家休养,但是拒绝办理出院手续怎么办?
交通事故出院后在家休养没有护理费。若受害人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出院后医生叮嘱需要进行护理的,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用,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机构的病例、出院小结,鉴定机构的鉴定文书等。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