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婚姻家庭律师文集

对非婚生子女,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出于各种原因,双方未能缔结婚姻而生育的子女,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由谁负担?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享受权利方面是否相同?让我们来看看碑林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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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婚生子女,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加上却又后悔了,这名还能撤吗?
将一半房产赠与妻子后,丈夫以受骗为由起诉撤销赠与2015年,陈先生和姜女士走进了婚姻殿堂,这套房屋便成了两人的爱巢。婚后,姜女士多次向陈先生提出要将自己的名字加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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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加上却又后悔了,这名还能撤吗?
以夫妻名义同居,能否继承对方遗产?
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但未正式登记结婚,当一方离世后,另一方能否继承其遗产?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被告杨某某在同居男友黄某突然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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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同居,能否继承对方遗产?
夫妻单方网络直播打赏行为的性质、效力及返还
南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2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子二女。2022年2月,王某与姚某相识,同年11月,二人开始租房同居生活。2022年6月至20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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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单方网络直播打赏行为的性质、效力及返还
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当其中一方擅自处理时,第三人能否取得共有物的所有权呢?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基本案情原告任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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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
通过法院调解解决同居分手的后顾之忧
01【案情概述】男、女方系恋爱关系,年龄相差较大,男方体弱多病需要女方进行照顾。于是在2021年7月25日双方签订书面《赠予》和《承诺书》,男方表示将其安置房赠
徐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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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调解解决同居分手的后顾之忧
离婚时为争孩子不要抚养费,后又以孩子名义主张抚养费,能得到支持吗?
双方离婚时,一方为了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往往自愿放弃让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而在离婚后又反悔,以孩子的名义主张抚养费,这种情形能否得到支持?案情简介赵某与王某原系夫妻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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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为争孩子不要抚养费,后又以孩子名义主张抚养费,能得到支持吗?
离婚后才发现前夫曾在婚内赠与第三者财物,能否起诉要求返还?
离婚几年后妻子才发现,法院会支持吗?梁女士与范先生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81年登记结婚,2019年9月登记离婚。2023年10月,梁女士在拿到范先生与熊某情人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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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才发现前夫曾在婚内赠与第三者财物,能否起诉要求返还?
感情破裂后,子女抚养费在不同阶段应该如何主张?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可以个人名义主张法院认为,离婚诉讼为复合之诉,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应以起诉离婚一方为主体,而非以孩子名义来主张。张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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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后,子女抚养费在不同阶段应该如何主张?
父母代为调解婚约财产返还,子女能否反悔?
案情简介2017年12月,高某甲与张某甲经人介绍认识并订立婚约,高某甲给付张某甲彩礼款若干。2019年1月,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人感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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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代为调解婚约财产返还,子女能否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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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车贷逾期
需要结合你方咨询的债务纠纷细节情况的
连江涛律师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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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诉讼原告该怎么填,还有法定代理人又该怎么填
需要结合你方拟提起诉讼的纠纷细节的,与律师电联或面谈为宜的
连江涛律师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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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乱扣工资怎么投诉
你好,请问你这边在单位工作了多久了嘛?
周咏洁律师 周咏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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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亿利洁能好久报名起诉
需要结合你方合同纠纷起诉细节的,与律师电联为宜的
连江涛律师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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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玩球,骑摩托车正好撞上,这个责任在于谁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被派出所抓了24个小时,签了很多文件,按了手印,收集了血指纹等信息。这样会有案底吗?
没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只是做笔录录指纹,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是不会有案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可以作为工作记录予以保存。(五)明确违反规定处理犯罪人员信息的责任负责提供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提供有关信息。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负责登记和管理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登记、妥善管理犯罪人员信息。不按规定登记犯罪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或者违反规定泄露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并对犯罪人员信息予以保密。不按规定使用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微信零钱被司法冻结不处理会怎么样?还是钱会被划走?
法律分析:微信零钱就像银行卡一样,在被合法地进行地司法冻结后,一般会显示余额为零,这只是司法冻结账户,并不是零钱没了。只要是正常的司法冻结,零钱不会消失的。零钱被法院冻结,那就意味着有案件在法院,且案件应该已经立案或者法院已经接受诉讼,如果你已经收到诉讼材料了,直接和申请人联系,看能否解除冻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条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电话回访,前任起诉我转帐记录
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但是要符合下列条件:起诉的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诉讼中写明了具体的诉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及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否在65岁时缴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下:1、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如何办理养老保险1、企业在职职工:在事业单位就职的职工的社保办理及费用缴纳都是由单位统一进行的,社保中包括养老保险,因此职工不用自己去购买养老保险;2、非企业在职职工:除企业在职职工外的其他人,要购买养老保险需自己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的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保管理服务中心购买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