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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律师-张赵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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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赵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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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给了赔偿但是村里没给怎么办
如果国家已经下拨了赔偿款项,但村里没有将赔偿款发放给村民,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您需要收集和准备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征地赔偿的相关文件、政府下拨赔偿款的证明、以及任何与村委会就赔偿问题沟通的记录。 与村委会沟通:首先尝试与村委会进行沟通,了解赔偿款未发放的原因,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向政府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和处理。 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政府部门的处理结果仍然不满意,您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复议是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行政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报案:如果存在村委会侵占挪用土地补偿款的情况,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注意维权时机:关注征收土地预公告,及时了解征收项目的启动情况,为维权做好准备。 不要轻易签字:如果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不要轻易签署任何协议,以免影响后续的维权行动。 寻求专业帮助: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如果您感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总之,您可以通过上述措施来处理这类问题,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请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权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保持与村民的团结,共同维权可能会更有效。
因工作原因手指骨折后,公司不肯承担责任,说直接对接保险,怎么办
认定工伤没有 几级伤残
你好,金矿死亡赔偿多少钱?
煤矿工意外死亡赔偿标准: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最高赔偿多少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伤情进行支付。工伤赔偿的数额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补偿。工伤造成不同的伤残程度,要根据伤残等级来进行补偿。一般的,八级伤残需要支付11个月的工资、九级伤残支付9个月的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施工现场受伤,后来医院检查是腰椎2压缩性骨折
受伤之后,应当向工程所在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工作服、工作证、或工友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继续向劳动保障局申请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根据按鉴定结果向劳动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我的出院手续还没有办完,还能补办吗?
你好,可以找主治大夫办理
工伤性骨折,没有钢钉可以评残吗?
法律分析:工伤骨折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此外还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据被认定的伤残级别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如果单位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自行提出申请。此外如果就工伤保险等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我在工地受伤四个月了,现在还能找工地赔偿吗?
受工伤了向公司索取赔偿金,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要出具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你好张律师,我在楚雄绿丰干活,三年了没拿到钱,年前老板死了,但我冇帮他管理人的条子,想请个律师
多少钱没有拿到,具体了解
工伤认定需要病历吗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病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