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刑事拘留律师

南京
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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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号楼7层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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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律师问答
公司性质,公司地址在成都。涉嫌诈骗,被南京警方带走
你好,家属有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
朋友在南京不知道什么原因无故被带走,怎
朋友的事有朋友家属处理,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只有亲属有权委托律师。只有委托过的律师有权进看守所会见你朋友,了解案情。你可以联系他家属尽早委托律师。律师没有会见,也不知道情况
刑事拘留阶段律师能起什么作用
刑事拘留请律师管用。当事人可以在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后,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手机被偷抓到人换什么赔偿
手机被偷,盗窃者已经归案的,追回的赃物应当返还给受害人。如果原物不存在或受到损毁的,被害人可以要求小偷赔偿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至于小偷的盗窃行为,属于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老板怎么处罚,会不会被拘留?
警察确定是否违法
你好,徐律师,我的朋友昨天被刑警带走,今天被压到南京。他犯了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吗?
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哪个更严重。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采取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被刑拘的人有可能触犯刑法,但也有可能在查清事实后无罪释放;而被行政拘留的人则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想问一下南京打人的父亲是否有意伤害罪,是否已经被刑事拘留
法律分析:打人刑事拘留的条件为该行为情形特别严重,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拘留条件,我国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你好,昨天我妹妹在南京被警方带走现在不知道在什么派出所,要怎样联系
你好,可以与警方核实情况
我哥哥被南京那边刑事拘留了,现在疫情很严重,我们在沧州这边过不去,怎么办
和出租方协商处理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南京打鸟被抓,现在是取保候审,这样还会不会坐牢
取保候审的,还是有可能坐牢的。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会坐牢,关健是要看法院在判决时是否适用缓刑。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最后所处的刑罚及是否会被收押服刑没有必然的联系。 如果最后判处缓刑的,则不用坐牢,否则,有可能坐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我老婆和我在南京打工现在派出所说我老婆是非法滞留,要罚我们一万块钱,我该怎么办
<p>   非法滞留者欠罚金的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是指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p> <p>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p> <p>   第八十七条,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罚款的,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被处罚人在所在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或者在口岸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可以当场收缴。 </p>
许律师我朋友昨天被刑警带走今天被压到南京请问一下他是犯很严重的事儿了吗?
您好,请说明被抓的具体情况
你好,我身份证丢了,可是我不是南京本地人,我可以在派出所补办吗
身份证掉了在外地可以补办的。且异地补办的,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交补办申请表,经审查后,确认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br/> 法律依据:<br/>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br/>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br/> 第十二条<br/>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br/>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朋友买了一辆电瓶车,我想问一下这是怎么处理的。
昨日,朋友买了一辆电瓶车,然后被警察带走,说是车偷了…我想问一下这是怎么处理的。
涉嫌电诈已入市拘留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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