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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期限
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期限是确保案件处理效率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本文详细解析了破产审查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材料完整性等方面。
#破产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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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破产重整的流程,包括重整申请的提出与审查、重整程序的具体实施等关键步骤。通过阅读本文,您将了解破产重整的完整流程。
#破产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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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顺序至关重要。优先偿还的债务包括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保障职工权益和国家财政收入。普通债权人在清偿顺序中待遇较低。
#破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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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顺序至关重要。优先偿还的债务包括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保障职工权益和国家财政收入。普通债权人在清偿顺序中待遇较低。
#破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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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了会影响个人财产吗
公司破产了会影响个人财产吗?一般情况下不会,但股东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则需承担连带责任。本文解读了相关规定,让你了解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和股东责任。
#个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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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一个企业破产律师、最好是西安的律师。
说具体情况
企业职工破产保护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
您好,我想问一下,私人企业申请破产最快多久
私营企业申请破产需要22天。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需在7日内向法院提出,若无异议法院应在10日内对企业破产申请予以裁定。
如果公司管理不善,破产后该公司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以公司破产财产清偿。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方式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债务应当在进入破产程序后,根据分配方案,按照法律规定的分配顺序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后还是没有钱
在企业破产之后,员工工资不需要向法院进行申报,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发放员工的工资。企业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有人说国有老厂破产的厂区可以买。你敢买吗?多少钱?
建议到国土部门问清楚该土地的性质及是否可以转让
企业破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有哪些
企业在破产期间可以宣告破产的,但仅限于以下情况: 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 2、债务人有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例如,欺诈、恶意减少财产等; 3、管理人因债务人干扰而无法执行职务; 4、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现在我成为一家公司的注册董事。我怎样才能签署协议?将来,如果公司破产欠债,我自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所提管理人指谁?
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西安市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一般在企业破产时会有具体的安置办法。可参照安置办法
请问公司破产,股东的责任是什么
您好,请问公司破产,股东的责任是什么
破产和解由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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