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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继承要多少钱
  房产遗产继承费用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产价值评估费和过户税费等。具体金额取决于房产价值、继承人身份等因素。了解这些费用,有助于更好地规划遗产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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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续缴出让金、国家补偿或安置是三大主要方式。此外,还需了解产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及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具体方法。事关你的权益,务必关注!
#房屋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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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继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继承?本文详细解析了通过公证或诉讼进行继承的流程,并探讨了继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及解决方法。无论您是想了解继承流程,还是面临继承纠纷,都能在这里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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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多大可以继承房产
  小孩无论年龄大小,只要是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就有资格继承房产。本文将详细介绍小孩继承房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继承顺序、遗产房产的买卖流程等。帮助你了解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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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多大可以继承房产
房产继承费用费用多少
房产继承过户涉及哪些费用?主要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及过户税费。具体费用如何计算?本文将详细解读,帮助你了解并准备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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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费用费用多少
西安市高新区丹轩梓源不交房去哪举报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西安广发租房,现在自己买了房要提前退租,他要扣我两个月的房租钱,还有未享受的取暖费用。
法律分析:按照合同要求,当事人是可以提前退的,看你合同是否有提前退需缴纳罚金,正常租房合同将扣除你的押金,而且还得提前通知业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2023年陕西西安二手房的契税发票是什么样的,为什么只有一个完税手据证明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我在西安的房子要结清尾款,回不去需要办理一个委托,
法律分析:尾款一般是牵制业主的一种方式但是现在银行和中介提供多种资金办理方式这种留尾款一般是购房合同更名使用的方法。比较落后的一种付款方式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西安集体户口可以在宁夏买房吗
您好,在宁夏是可以买的。
您好,我在西安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没有按期办理房产证,已经违约4年了,请问我可以诉讼吗?
抓紧起诉吧,别过了诉讼时效
您好,在西安没有预售证的房子可以买吗
您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你好西安廉租房怎么申请
你好,你可以去当地政府申请廉租房。
16年在西安买的房昨天已退掉还能要回吗?
房子出现什么问题了吗
西安廉租房咋申请,有啥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在高陵区办房产证要交购房合同原件吗?
办理房产证时,不需要把合同原件交给开发商。因为当初签订购房合同时是一式三份,购房人一份、开发商一份、房管所登记备案一份。办理新房子需要购房合同,不过购房合同是有两本,一本在买方一本在开发商处,开放商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直接把他那本拿过去就可以办理了。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西安高陵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的
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领取过户回执。注意事项是: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等。 <br/> 法律依据:<br/>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br/>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br/>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br/>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关于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前提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的人均年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收到西安二手房产证后多久监管资产到帐?
你好。按拍卖公告约定履行
收到西安二手房产证后多久监管资产到账?
你好,具体询问银行
收到西安二手房产证后监管资产到达多久?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西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首套房一般最低首付为30%,一些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20%。所以对于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没有一个特别固定的区间,每个地区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实施,而且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也各不相同,具体可以直接咨询所申请贷款的银行或者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 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西安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可以,有很多城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规定是不低于20%,所以首套房首付20%是可以的。根据规定: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可以为房屋总价的20%的。 银行商贷首套房首付比例大部分情况最低还是30%。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人格不得挪作他用。
西安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想买房这么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签了购房合同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将贷款资料交给银行; 2、银行受理调查:银行受理需要15-30天左右; 3、银行核实审批:银行会对房屋情况、借款人资质信用进行核实审批,审核通过就会下发贷款。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结婚前我在西安想添加自己的名字到房产证上,房子男方贷款买的,需要哪些手续
婚前的房子想要在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应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的流程如下: 1、提前准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其它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