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金融纠纷律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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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苏州虎丘请问其他人在抖音上发我照片污蔑我要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可以在抖音平台上投诉,这属于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平台不予受理可以找警方进行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海北州征收可以如何给赔偿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的内容是: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法律依据:《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第三条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资金。
海北州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补偿
法律分析: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2.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3.附属物补偿,包括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花坛、铝合金等等。4.搬家费。5.临时安置补助费。6.搬迁奖。7.院内土地补偿。8.院外小菜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海北州征收该怎样计算赔偿
1、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2、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应当依法接受监督。3、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4、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
食品生产工作人员要求哪些证件
食品生产需办理多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用于证明企业合法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销售合法;卫生许可证,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各证件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不同,需咨询相关部门并准备齐全材料。
如果我的车被别人撞了,对方报警了,我该怎么办?
一、被车撞了要报警吗1、被车撞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
然后自己离开了,能拿到工资吗?
法律分析:有工资,无论工作几天都要支付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劳动者离职的,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当一次性付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