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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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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律师问答
组织考试作弊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构成要件及情节严重情形有哪些?本文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款,帮助了解该罪的认定与处罚,一起来看看吧。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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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同业竞争禁止补偿标准
职工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补偿标准如何确定?若合同未明确,劳动者可要求按月支付平均工资的30%作为补偿,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三个月未支付补偿,劳动者可解除竞业限制。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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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问题如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虚假宣传问题追究开发商的责任的方法是收集证据、了解消费者保护法律和法规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等。虚假宣传问题追究开发商的责任需要的证据有宣传资料和广告、专家意见和研究报告等。
#虚假宣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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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劝退不合适员工
企业劝退不合适员工要明确劝退原因、与员工进行面谈、提供书面通知等。企业劝退不合适员工一般要给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企业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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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生产经营怎么处罚
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如果构成了犯罪的则会追究刑事责任,还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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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虚假宣传,发现被骗,怎么解决?
属于诈骗。虚假宣传本身就是属于欺诈的行为,虚假宣传的目的是误导、欺骗消费者,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该怎么办?
卖房者虚假宣传的处理: 1、买受人因受欺诈而订立买卖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合同撤销后,出卖人应当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或者定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行为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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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专业造假者投诉虚假宣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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