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侵权赔偿律师

红河州
侵权赔偿
红河州律师-陈国先律师
服务 400人好评 38 响应 1小时
蒙自市天马路与迎祥路交口海怡佳园3幢第三层
口碑良好
从业6年
陈国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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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律师问答
你好!苏律师。是免费咨询吗?我想问一下:我直播打游戏的时候在直播间放音乐会侵权吗?
在直播打游戏时,如果你在直播间放音乐,需要确保你使用的音乐是合法的,并且已经获得了适当的授权或权利。如果你播放的音乐没有获得授权,或者你无法证明自己拥有播放该音乐的权利,那么你可能会侵犯版权法,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建议你先了解相关的版权法律和规定,并确保你使用的音乐已经获得了合法的授权。如果你不确定自己是否拥有播放音乐的权利,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
邻居没有经过允许在我家墙上安装了摄像头该怎么维权
可以起诉要求拆除
你好凌律师 收到老公威胁我的信息可以报警吗
你好,可以报警的,但既然是你老公你们还是好好沟通为好。
学校领导翻学生书包进行检查,侵犯了什么权益?该定什么罪?
老师翻学生书包是违法的。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学生虽未成年,但仍有主张基本权的能力。 搜书包严重侵害学生的隐私权,可能已逾越教师管教权的范围,构成刑事诉讼法上的搜索,而教师既非刑诉中的司法人员,搜书包只会构成违法搜索。至于没收是国家刑罚的一种,原则上只有法院有此权力没收人民的财产,教师最多只能暂时保管或转交家长,应无权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你好,用前女友身份证发了几个快递,有一个月了,现在要起诉我
你好,可以起诉进行维权
身份证号码被泄露了 是打110来维权吗
身份证号码泄漏没有实质性危害,只是隐私被泄露出去了。很多网上说身份证信息泄露,别人会用身份证信息从事犯罪活动的,这都是谣言,因为根据现在都是实名制,不是本人使用身份证的,根本办不到业务,就算有身份证都不行,更何况只是身份证信息。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我怀疑被偷拍,但我没有照片,想报案,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可以。未经他人同意拍摄他人,涉嫌偷拍别人的隐私,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依法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学生偷拍老师的裙底,这样违法吗
你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
儿子在外面的债权人每天在父母家骚扰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欠债不还,债权人骚扰其子女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制止债权人骚扰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我的日记被偷看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偷看他人日记属于侵犯隐私权,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他人的“人身权”中“隐私权”。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人身权通常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两大类。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