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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属纠纷被告抗辩终审胜诉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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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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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8)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1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欧耀多,男,汉族,1981 年11 月18 日出生,住址:湖南省长沙县暮云镇南托岭社区31 号.
诉讼代理人:孙大勇,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荣基,男,47 岁,身份证号码:K120632544 ,住址:台湾省台北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东莞市凯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莞市虎门镇白沙村。
法定代表人:钱稚台,董事长.
两被上诉人共同的诉讼代理人:姜宗华,男,汉族,1971 年8 月29 日出生,住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诉讼代理人:龙春华,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深圳市华顺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33 区大宝路83 号东方明工业城5 栋一楼南之一。
法定代表人:余奇,总经理.
上诉人欧耀多因与被上诉人徐荣基、东莞市凯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鸿公司)、原审被告深圳市华顺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顺康公司)专利权属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 )深中法民三初字第498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一、徐荣基、凯鸿公司起诉的情况.
2007 年7 月19 日,徐荣基、凯鸿公司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徐荣基于2003 年9 月5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光缆及其连接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于2005 年2 月23 日获授权(专利号ZL03274183.9 ),徐荣基授权凯鸿公司独占使用该实用新型专利.欧耀多作为凯鸿公司光纤工程师,在离职后于2003 年11月23 日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金属恺装室内软光缆”实用新型专利,于2005 年3 月16 日获授权(专利号200320114232.7 )。由于两个专利的技术方案相关,故欧耀多的专利应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徐荣基和凯鸿公司所有.华顺康公司未经徐荣基、凯鸿公司许可生产、销售徐荣基专利产品,侵犯徐荣基、凯鸿公司专利权,应承担相应责任。请求法院判令:1 、专利号为200320114232.7 、名称为“金属恺装室内软光缆”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归徐荣基及凯鸿公司共同所有.2 、欧耀多和华顺康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徐荣基及凯鸿公司的经济损失l 万元人民币.3 、欧耀多和华顺康公司支付徐荣基及凯鸿公司调查费用2000 元,购买侵权产品费用4240 元、公证费4000 元、差旅费948 . 9 元、律师费10000 元,合计21188 . 9 元.4 、欧耀多和华顺康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原审庭审中,徐荣基及凯鸿公司明确在本案中请求解决专利权属纠纷,对于涉及专利侵权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予以放弃,徐荣基及凯鸿公司诉讼请求的对象仅指向欧耀多。
二、徐荣基及凯鸿公司的主体资格及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001 年5 月18 日,东莞市光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联公司)在东莞市虎门镇白沙四村工业区成立.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产销线路保护管、不锈钢软管等产品,股东为曾昭湘、郑应权、吴买安,总投资额50 万元.2002 年9 月23 日,凯鸿公司在虎门镇白沙村成立,经营范围为产销电源线、光纤导线、光纤接合配件、金属电线保护管等等,股东为(美国)凯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额为港币680 万元。
2001 年1 月15 日,曾昭湘代表光联公司与马学钦签订一份《租赁厂房合同》 ,承租马学钦在白沙四村工业区的厂房.2003 年4 月21 日,光联公司、凯鸿公司出具一份《 合同主体单方变更声明》 给马学钦称:因光联公司名称更改为凯鸿公司,原光联公司与马学钦签订的租赁厂房和宿舍合约所协商的全部权利义务,现由凯鸿公司享有和承担。
2003 年6 月3 日,凯鸿公司向当地劳动部门出具一份《 证明》 称:凯鸿公司是原光联公司,现本公司需办停业注销,新公司在本月开业,望劳动部门给予办理劳动登记为盼.虎门镇白沙村村民委员会对外加工装配办公室签署“情况属实,希予办理为盼”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005 年11 月4 日,光联公司及其股东吴买安、郑应权、曾昭湘向原审法院出具《 证明》 称:光联公司于2002 年9 月停业,但因清理债权债务一直未办理注销手续;欧耀多于2002 年5 月入职光联公司;2002 年9 月停业后,公司所有资产、机器设备、人员、厂房、宿舍、人事档案材料、技术资料等均转让给凯鸿公司所有,债权债务也由凯鸿公司承担;因此对本案专利权属纠纷,我公司不主张任何权利.
2002 年5 月20 日,欧耀多到光联公司工程课(部门)工作,后转任业务课文员.同年10 月份欧耀多的人事关系转到凯鸿公司,继续在业务课从事市场推广工作.2003 年9 月27 日,欧耀多辞职离开凯鸿公司.2005 年3 月14 日,欧耀多与其姐欧好及另两名自然人合资成立华顺康公司,从事通信产品的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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