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特价鞋不能保修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1 03:16
人浏览

  特价鞋不能保修吗?商品能因为商家搞促销变成特价鞋而失去保修、更换的权利吗?法律上对此类特价商品的保修作了怎样的规定?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案情

  某女士,于5月28日在某商场内购买了一双特价皮凉鞋,价格为128元。该店承诺若出现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可享受免费保修。某女士在购买当天便迫不及待地穿上新鞋,可刚穿上10分钟,凉鞋便出现脱胶现象。某女士马上把鞋拿到该店要求保修,但该店却以“特价鞋,不予保修”为由,拒绝了吴小姐的要求。

  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鞋类、箱包类商品服务技术规范》。

  分析

  一直以来,消费者对鞋类、箱包类的质量服务投诉较多,但因缺乏相关标准规范依据而投诉无门,国内首个《企业鞋类、箱包类商品服务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在广东实施。该标准将规范广东省内鞋类、箱包类市场的服务。

  该标准规定商品的评价标准应按其明示的有效产品标准执行,缺少制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编号任何一项的,视为“三无”产品。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且售后服务期限至少为30天。该标准对鞋类和箱包类商品退换、赔偿原则作出了具体规定。

  消费者购买鞋子7日内(含7日),发现正常穿着情况下鞋子出现帮面裂开,帮脚断裂,涂饰层脱落或龟裂等严重情况,可要求经营者一次性原售价退货。在售后服务期限内,出现以上严重情况或轻微开线、开胶、配件脱落、鞋带断裂、鞋垫松动等情况,也可交由经营者修理,若不可修理或修理后影响使用的,可要求换货。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很明显本案中,商家销售的是特价商品,而非处理品,因此,商家必须承担“三包”售后服务,不得以“特价鞋”为借口。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商场试衣间丢衣服可索赔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详细

  (责任编辑:燕)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