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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成励故意杀人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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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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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付成励家人找到的第5家律师事务所。实事求是讲,我们犹豫过。因为本案被害人是一名风华正茂、才华横溢的大学教授,而我们都在高校工作过,尤其张波律师还在中国政法大学工作过七年。另外,从当时媒体报道的情况看,付成励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不是没有。而且本案社会关注度如此之高,承办过程中稍有不慎,我们都将被推至风口浪尖,所以压力与挑战并存。但是最终,也正是因为我们都当过教师,出于对学生这一主体的特殊感情,还是决定接这个案子。

记者:他是一心求死吗?

律师:是。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我们又会见了他几次。2009616日会见,他再次明确表态“我不认罪”。我们劝他,即使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引起社会公众注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目的也达到了,足以唤醒人们,没必要搭上自己的生命。他说:“没完成。”他认为不付出生命的代价,不足以改变师德沦丧的丑恶现象。

他的一些同学给他写信,或托我们转告,都劝他认罪悔罪,珍惜自己的生命。一位在付成励人生中一度与他关系极为亲密的朋友为了劝付认罪悔罪,不要轻生,特托人带给我们一封信,她说:“你以为如果选择了生,将来不过是牢狱一生,前途漆黑一片,再无半点光明。其实,不管是在有形的牢笼,还是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无形的牢笼,你想获得怎样的生活,主要还是看你自己的心,看你想要怎样地活着。况且,‘乐事可慕,苦事可畏,皆是未至时心耳’。将来究竟如何,充满了种种可能,实在是不可预知,未必如你现在所想的那般;你还没有活到那时候,怎么就先怕起来了呢?”

记者:这恐怕是说到重点了,他是不怕死,他是畏生。

律师:一审宣判次日我们会见了付成励,主要是看他对判决的态度,是否上诉。他表示如果上诉,刑罚能上去(改判立即执行),他就上诉,否则没有意义,耽误时间。我们向他解释了上诉不加刑的法律原则,出于律师的义务,劝他慎重处分上诉权。后来他表示再考虑一下。

接下来,在上诉期满的前一天,我再次会见付成励,他明确表示不上诉。我们如下对话:

——你的行为,对你自己的人生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终结。

——那你认为值得吗?

——从我个人的角度看不值得,但对社会有好处,能够改变一些事情。

——你的行为对一些青少年产生很坏的影响,这不是你的罪恶吗?

——我的行为不可取,但我也没办法,这种事情必须得有人去做。

他再次提到了媒体的反映,希望媒体去找他采访。他说如果不能,希望我们一定将他在法庭上的观点转达给媒体,否则“我这挡子事儿就白忙活了”。

记者:宣判当日付成励表示,“判决书未体现他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指什么?他这么在意的想让公众听到的话是什么?

律师:付成励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我打电话报警的本意不是自首;我不是报复程春明,而是惩罚他;对在场的学生表示歉意,但希望能够理解;希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韩阳(编者注:程春明之妻)和孩子是无辜的;关于我不认罪不悔罪的态度,希望法院给后人留下一个好的判例;关于激情犯罪,这个我不认,我是有预谋的;关于教育改造,这个改变不了我,我今天的态度,就是以后的态度;希望院方独立审判,不要受到媒体舆论的干扰;别人的赔偿与我无关,希望院方尊重当事人的想法。

在最后陈述时,付成励还对一些公权力不能涉及而私权力又不敢涉及的问题、对司法系统干部子女的成长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呼吁大陆应当启动自己的“护苗”计划。

记者:案发时,付成励是政法大学大四学生。报考政法大学是他自己的志愿吗?

律师:报考政法大学是付成励自己的志愿,但他并没有学习法律专业而是选择了国际政治。据我们对他的了解,他对中国的法律兴趣不大,他是把希望寄托在英明政治家身上。

记者:他更相信个人的力量。

律师:对,他也希望并坚信自己的行为能够改变某些事情。为什么一个政法院校的学生不相信法律的权威,而将希望寄托在英明政治家身上,这是非常值得学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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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辩护意见中是他第一次提及被害人的家属吗?

律师:不是。第四次会见时,我们向他转达了被害人家属对案件的基本态度,他表示对被害人家属“有愧,但现在不说,以后我通过其他方式表达”。

记者:被害人家属对案件的基本态度是什么?我印象是放弃了赔偿。

律师:据了解,被害人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明确向检察机关表示放弃,理由是付成励是个学生,没有收入,他家里又拮据。这一点让我们对韩阳博士很敬佩。她还说,虽然从司法鉴定结论看,付成励没有精神病,但我还是认为这孩子心理有问题。同时表示,司法机关如何处理案件,她都不持异议。

上诉期满前最后一天的那次会见,他询问了一些送监服刑的程序和时间,让家里给他带去棉被。这说明他开始思考以后的生活,不再一心求死。而且,他发自内心地对被害人家属韩某说:“师姐,对不起。”

这是办理这起案件最让我们欣慰的结果。因为我们一直在想,保住他的生命不是办理这起案件的唯一目的,如果不能拯救付成励的灵魂,那么留给这个社会的,依然是一个血腥的场面和对人们心灵造成的巨大冲击。只有让付成励认识到自己错了,才能降低他的人身危险性,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修补被他的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也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记者:付成励的父母现在状态好吗?

律师:付成励是独子,从小跟父母生活在一起。11年前随父母从黑龙江来天津。他的父母都是朴实的农民,用打工赚来的钱供他上学。案发前,他一直是父母的骄傲。从案发到现在,他的父母一直拒绝接受媒体的采访,只是表示自己的孩子做错了事,他们愿意倾家荡产来赔偿。这一年,他母亲的头发已经大部分花白,父亲也沧桑了许多。死缓的判决结果,让他们觉得松了口气。毕竟,只要孩子活着,对父母来说就有希望。

记者:我想,他父母可能都无法理解一向品学兼优的儿子怎么会出这样的事。从犯罪学的角度,能不能给出一些分析?

律师:虽然经鉴定,付成励不是精神病,但至少他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格缺陷。从犯罪人格的角度看,他属于被动攻击性人格。被动攻击性人格的人,其日常行为表现与常人并无异样,甚至可能比一般人更能承受忍让,但其内心是具有攻击性的。当消极的社会条件达到其自身无法容忍的程度,就会进行强力反击,不计后果。

上了大学后,虽然在年龄上他已经是成年人了,但对生活还处于迷茫状态,对感情处于懵懂状态。在这个阶段,很容易受到一些消极社会条件的影响。在大学期间付成励第一次接触了爱情问题,但得到的不是快乐,而是当头一棒——自己的女友有过一段让他难以、甚至无法接受的感情经历。这对价值观念正在形成阶段的年轻人来说会产生致命的影响,会让他认为爱情是黑色的,社会是黑暗的。

他虽然表面上对这个女孩百般呵护,并表示要负责任,但潜意识里面是排斥的。随着交往的深入,他的责任感表现的越来越强,甚至将女友带回家,通过这种行为向父母“宣誓”将来要娶她为妻,但其潜意识层面的排斥却越发强烈。

记者:他是接受不了女朋友的过去?还是承受不了女朋友跟他分手这个失败?

律师:对于付成励这样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来说,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但原本并不是说付成励的人生轨迹就不可改变,遗憾的是没有人能进入付成励的内心世界。以至于强烈的责任心与正义感没有得到理性的引导,反而给他带来了矛盾和压力。在付成励的人生哲学里,对被害人的行为做了否定的价值判断。但法律又不能平息自己心中的愤怒,最终无法找到平衡的他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用自己的疯狂行为去震撼社会,震撼时代,在自己认为无望改变的社会树立一个高高的“标杆”,在历史上留下一笔“抗争”的痕迹,以此来掩盖其无法融入现实社会的矛盾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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