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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被发现 伤人判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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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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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了一起有预谋的入室盗窃转化成抢劫的案件,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屈猛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四千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静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02年11月初,屈猛、张静伙同张学政、张天军(均在逃),预谋盗窃张静工作的北京铁路分局所属北京京铁广告艺术公司财物,同年11月6日,屈猛、张学政、张天军按计划携带作案工具,在广告公司下班之前,藏在张静工作的保洁室内。次日凌晨,三人按张静提供的路线,直接来到财务室,撬开防盗门和室内保险柜,盗走人民币五千余元。三人在撬另一保险柜时,被值班人员发现,几人将值班人员打伤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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