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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说是“借” 被判徒刑美梦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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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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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连金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章宏虢也想奔小康,但却采取了盗窃的手段,小康没达到,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章宏虢是个累犯,2002年6月20日出狱后,在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里,就疯狂入室盗窃作案16起,盗窃金额达8075元。当法官问其盗窃的动机时,他自我辩护道:我是一个累犯,去年被释放后,看到乡亲们都达到了小康水平,而我仍然停留在贫困线上,我心里着急啊!可是,像我这样一个人,一没积蓄,二没技术,三没工作,靠什么奔小康啊!于是,我只好重操旧业,向附近的乡镇居民“借”点做生意的本钱,以便尽快致富,等我达到了小康水平,我再还给他们。

  法院认为,被告人章宏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作案16起,所盗财物共计8075元,属数额较大。视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扰乱了社会治安,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被告人章宏虢到案后,认罪态度好,所盗赃款赃物大部分返还失主,且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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