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绑架强奸贩毒女 吸毒人员领重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5 13:05
人浏览
5月22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军、沈金子、李亚波3名被告人十九年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绑架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帅金磊有期徒刑十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9月6日17时许,张军、沈金子、李亚波、帅金磊等4名吸毒人员租用一辆面包车,以购买毒品为由将贩毒女子单某骗至桐乡一商厦门口后强行劫持进车内,抢走现金600多元和1部手机。随后,张军等4人将单某劫持至嘉兴一废旧房屋内,以殴打手段逼迫其说出家中钱财及毒品数量。其间,张军、沈金子、李亚波还先后强奸单某,帅金磊则实施强制猥亵行为。随后,张军等人打电话给单某的丈夫,让其拿5000元现金和海洛因到海宁市赎人。事后,张军等4人劫持单某前往海宁取钱和毒品时,遇到设卡检查的公安人员而落入法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