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为谋财结伙抢劫“的姐” 回老家办户口派出所被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3 23:56
人浏览
为谋财,几人假装打车去外地,途中对“的姐”实施抢劫,日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抢劫案件,判决被告人胡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退赔犯罪所得。

胡东、李平、孙建三人均为安徽省宿州人,2005年9月11日晚,李平与孙建提议去抢劫搞点钱花,三人当晚在江阴市长泾镇打到一辆车,并对司机李英称他们有急事要去无锡问她送不送,价钱方面可以多给一些,李英说可以,于是三人便上了李英驾驶的轿车。当车辆行至江阴市长泾镇开发区某路段时,蓄谋已久的三人采用殴打等手段,劫得李英钱包一个,里面装有70元,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35元,金项链1条,得手之后,三个人随即跑掉。被劫的“的姐”马上报案,2008年11月19日正当胡东在老家派出所给儿子办户口时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归案后,胡东如实供了犯罪事实。

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确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