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老公抢劫,警察上门抓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4 03:26
人浏览

  老公对老婆情夫持刀抢劫,警察上门抓捕时,老婆竟然将老公藏在阳台并欺骗警察家里没人。宝山法院以抢劫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忻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黄红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0年4月1日21时许,被告人忻援让前妻黄红把男朋友叫到家里,以两人有暧昧关系为由,对顾某实施殴打并持刀威胁,逼迫顾某交付1万元了事。顾某被迫交出2200元及银行卡一张,并说出该卡的密码。嗣后,被告人忻援持该卡至银行自动取款机取现2000元,回来后将顾某释放。顾某被释放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察于当晚22时45分至被告人忻援家抓捕,黄红见来了警察,便让忻援藏匿在阳台,自己出去应付,向公安人员谎称屋内无其他人员。

  次日凌晨1时30分,黄红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帮助忻援入住旁边的招待所。次日4时许,公安人员查到线索,将忻援传唤至派出所,途中被告人忻援持刀将一名警察和一名社保队员捅伤后逃逸,但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抓获。(薄萱)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