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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犯罪嫌疑人以古青铜器赝品作饵强迫交易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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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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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2月12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用假冒古青铜器作诱饵,进而纠集帮凶强迫他人进行青铜器交易、骗取钱财的案件。被告人柯熙霖、程换生、邵广梧、杨守源、王志斌被法警带上法庭受审。令人关注的是公安机关在本案侦查终结后以五被告人涉嫌抢劫、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而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以涉嫌诈骗、强迫交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下旬,被告人柯熙霖得知广州市贤成集团副总裁刘伟坚想收购古青铜器,于是找到伍恒琪(在逃)和程换生,经共同策划预谋,由程换生与伍恒琪假扮父子,并谎称自家挖井时挖到青铜器,柯熙霖充当中介人。同年12月底,被告人柯熙霖将刘伟坚的弟弟刘伟欣和请来鉴别青铜器的陈伟棠带到程换生家。程换生和伍恒琪先拿出一件假青铜器,被陈伟棠当场识破。刘、陈意欲返回广州市,被柯熙霖劝阻。
2005年1月2日左右,伍恒琪打电话给陈伟棠,称有古青铜器,但要先交付20万元定金给其“父亲”程换生。当天,刘伟欣和陈伟棠将20万元定金送到程换生家中交给程。随后,柯熙霖、伍恒琪、程换生三人将该20万元分掉,其中程换生、伍恒琪各分得3万元,柯熙霖得14万元。
为继续骗局,柯熙霖从广州省珠海市买来一件提梁青铜壶赝品放在程换生家中,让程换生和伍恒琪交给刘伟欣,谎称另外还有5件打井挖出的青铜器。期间,伍恒琪又向刘伟欣索要10万元定金,并与柯熙霖各分得5万元。尔后,伍恒琪用数码相机拍摄了5件青铜器照片交给刘伟欣,因为通过数码照片陈伟棠难分真伪,而伍恒琪又不肯退30万元定金,后经刘伟坚同意,刘伟欣最后与伍恒琪谈定以210万元收购该六件古青铜器。
2005年1月9日,伍恒琪与刘伟欣约定在都昌县鸣山乡九景公路边现货交易,伍恒琪将交易时间和地点告诉柯熙霖,刘伟欣等人却未将交易之事告诉柯熙霖,而此时柯熙霖对伍恒琪产生了怀疑,担心伍恒琪在骗到刘伟欣180万元后独吞。于是,柯熙霖当天纠集了被告人邵广梧、杨守源、王志斌及刘显亮、王其虎、汪爱庆、汪余勇(均在逃),租乘两辆汽车,并在都昌县王华东处借来一支单管猎枪。次日凌晨1时许,伍恒琪与刘伟欣、陈伟棠在都昌县鸣山乡陈家桥见面交易,并发生争吵。此时,杨守源朝天放了一枪以示威胁,接着柯熙霖指使邵广梧、杨守源等人将刘伟欣和陈伟棠二人和180万元现金及伍恒琪带来的青铜器(后还给伍恒琪)都强行带至九江市区。其间,被告人柯熙霖打电话给刘伟坚,表明由其出面去购买古青铜器,并提出需再加100万元。刘伟坚因考虑到180万元现金已被柯熙霖控制,只好答应柯熙霖的交易要求。
同月15日,柯熙霖与邵广梧赶至广东省珠海市向澳门人周沛以45万元购买了五件青铜器带回九江市。随后,柯熙霖打电话叫刘伟欣来提货,并提出先汇10万元。同月19日,刘伟欣赶到九江市后与柯熙霖一起将六件青铜器托运到广州市刘伟坚收。同月20日,刘伟欣在收到该六件青铜器后认为是假货,于同月向九江市公安局报案。事后,被告人邵广梧、杨守源、王志斌等人分别分得赃款3万元不等,大部分赃款由被告人柯熙霖占有挥霍。后经九江市文物鉴定组鉴定,柯熙霖第一次到珠海购买的一件提梁青铜壶,系仿制商代提梁铜壶,确认为青铜器赝品。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柯熙霖和程换生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假冒古青铜器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被告人柯熙霖纠集被告人邵广梧、杨守源、王志斌等人强迫他人进行青铜器交易,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有关证据,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因案情复杂,庭审持续了一天,法庭将择期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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