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拔刀相助”者敲诈勒索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7 05:45
人浏览
中国法院网讯 四川人闫从均伙同他人扮演成吃霸王餐和拔刀相助的食客,连骗带吓从一餐馆敲诈了3000元。1月5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闫从均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
2004年11月2日,闫从均与“扶胜”、“耗子”及另2个老乡(4人均在逃)经过预谋,由闫从均到菜园里抓了几条大青虫交给2名老乡带着到慈溪横河彭桥的一家快餐店就餐。2人吃了一半,伺机把青虫放到菜里,随后大闹要求免单。此时闫从均、“扶胜”、“耗子”也按计划来到快餐店,假装替老板出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追赶吃霸王餐的2个老乡。
半路上,3人看到一条狗,用刀把狗砍死。随后,3人拿着带血的刀来到快餐店,指着身上的血迹称吃霸王餐的2人已经被他们砍了几刀。
第二天上午,闫从均和“耗子”又来到快餐店,称他们因为前一天替老板出头被追杀,现在要“跑路”,需要一笔钱。老板不肯,“耗子”就威胁道:“我们是为你办事的,万一事情办僵了,就把你的快餐店炸掉。”闫从均也在旁边帮腔:“反正我们砍了人,杀一个、杀两个都无所谓。”两人还佯装不怕警察,故意拿出手机叫老板拨打“110”。老板惶惶不安,无奈从隔壁烟酒店借了3000元给了凶神恶煞的两人。后闫从均被警方抓获。
慈溪法院认为,闫从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语言等威胁,敲诈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