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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帮老板造假 今朝为报复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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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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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在河南郑州打工的青年农民刘落义,昔日曾是老板的心腹司机,为了使老板在承包工程的招标活动中顺利中标,不惜帮老板办理有关虚假资质证书。但在被辞退后,为了报复老板,他以举报老板在为他人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办理虚假资质证书被相关机关查处等为名,敲诈勒索老板现金4万元。2004年2月18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现年32岁的被告人刘落义系河南省夏邑县何营乡槐刘村农民。2002年6月,刘落义被郑州市某化学建筑材料厂招聘到该厂,当了厂长申某的司机。2002年10月,申某因没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无法参加招标活动。为了能参加招标,申某让刘落义通过他人以5000余元的价格,在河南省商丘市为其办理了一份《河南省锅炉安装证》、《国家电力公司保温耐火材料供货许可证》、《技术监督证》等虚假资质证书。有了这些“硬件”,申某于2003年1月,顺利参加了河南省某电厂的招标项目,并中标。后来,申某由于怀疑刘落义经常盗窃其放在汽车中皮包内的钱财,就趁其请假回老家时将其辞退。感觉自己受到伤害的刘落义,认为老板的行为是“过河拆桥”。为了报复,他决定敲诈一笔钱财。2003年10月至11月期间,刘落义以要揭露上次的虚假资质证书一事为名,向老板申某索要现金4万元。申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3年11月7日,刘落义拿到先行支付的现金1万元后被及时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落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的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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