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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为'女朋友'要嫖资敲诈假银行经理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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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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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老乡的两被告人廖勇、闵小平,为各自的“女朋友”向同一个人索要嫖资,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诉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今日下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6年的一天,被告人廖勇接到做“小姐”的女朋友周女士的电话:“出事了,你们快来!”同时,被告人闵小平也接到“女朋友”的电话“我们遇到骗子了!”。原来“有人嫖了小玲子(闵小平的‘女朋友’)不给‘开包儿费’。”被告人廖勇说。于是,二被告人和他们的“女朋友”一同来到被害人胡先生家,而此时出门的胡先生接到已经和他同居一段时间的廖勇的“女朋友”周女士的电话,让他尽快赶回来。当被害人胡先生回来后,发现有两个男子也在,并且要求他还“小玲子”的“开包费”和嫖周女士的钱,一共要了2.5万元,胡先生说他现在没钱,不过可以找人借,晚一点拿来。于是,被告人就将胡先生强行带至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的一处出租房,进而向其勒索人民币3万元。后,胡先生在打电话找人借钱时,给女儿打了电话,并用家乡话让她报警。第二天,被告人带胡先生出门吃饭时被警察抓获。

被告人廖勇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提到,被害人胡先生自称是华夏银行某部门的经理,认为他很有钱。而实际上,胡先生不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样说就会有人尊敬我,会有人请我吃饭。”胡先生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这样说到。

此案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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