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兰州:两名会计虚造工资表贪污巨额公款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21 14:36
人浏览
甘肃一家企业成本会计室原副主任和会计联手虚造工资表贪污巨额公款,18日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

法院审理查明,甘肃长风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室原副主任杨黎、原会计刘瑾长期经手巨额公款,因其工资微薄造成心理失衡,于是,两人自2005年起,利用编制工资表的机会,每月为10多名已停发工资的待岗职工造表发工资,随后将这些工资据为己有。4年间,两人利用这种方法共套取126万多元,其中杨黎分得70多万元、刘瑾分得56.7万多元。

法院认为,杨黎、刘瑾身为国有企业财务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增工资总额的手段套取公款据为己有,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