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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受害者到施害者 13人被控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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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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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涉嫌非法拘禁、恐吓及暴力强收上线费

  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钟紫薇摄影报道)一个疑似非法传销组织,涉嫌在韶关市及东莞市以出租屋为据点,通过非法拘禁、恐吓及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交上线费,一个月内作案10起,涉案金额3万多元。昨日,组织内的13名被告人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审,均被控抢劫罪。

  被告均为“80后”、“90后”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飞纠集韩某雄、邓某顺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为幌子,在韶关市曲江区、东莞市横沥镇以出租屋为据点,通过非法拘禁、恐吓以及暴力等手段,抢劫多名被害人财物,从今年5月24日以来共作案10宗,涉案金额达3万多元。

  今年6月27日,警方在该团伙的其中一个据点——东莞横沥镇的出租屋内将4名被告人当场抓获。至今年7月6日,民警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将本案13名被告人全部抓获。起诉书显示,他们均是“80后”或“90后”。

  庭审时,多名被告人供述,他们通常是以“交朋友”、“找工作”、“见网友”等为由,将被害人骗至出租屋,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再安排“工作人员”给被害人“讲课”,讲述关于传销的发展、好处及经营方式等内容,让其加入他们的组织及交上线费。

  在“讲课”期间,恐吓、搜身、强行没收手机甚至殴打都是少不了的。多名受害人至少交了2800元的“上线费”。

  有人从受害者变施害者

  在昨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表示,被告人韩某飞、韩某雄等1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使用胁迫、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中,周某玉、李某松等5名被告人抢劫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共同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韩某奎等人原先是受害者,被人骗到出租屋后受到恐吓和搜身,后来他们也加入了该组织,以同样的手法对待掉入陷阱的其他被害人。检察机关认为,他们参与作案的时间并不短,且其同案均指认其是积极参与作案的,没有证据显示韩某奎等人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而从事传销活动的。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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