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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区域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04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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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范围主要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等。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的时间。

  一、建筑区域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

  建筑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范围如下: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4.物业服务用房;

  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7.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二、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的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业主共有

  三、业主共有权诉讼主体可以个人吗

  业主共有权诉讼主体可以是个人的;但前提也需要符合条件,一般主要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需要与诉讼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业主个人未经大多数业主授权,就不是共有权利的直接权利人也不是经权利人授权的管理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利害关系直接性的要求。业主的共有部分权利类似公司股权或者集体成员权,股东或者集体成员个人不满足法定条件都不能直接以自身名义向公司或者集体成员债务人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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