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资格。买受人是城镇居民的,合同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行政法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书面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合同等材料,故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但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并不视为买卖行为自然无效,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或有其他资料证明的,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成立。
三、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