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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工厂领导不批准辞工的情况说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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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厂领导不批准辞职的,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获得工厂领导批准。该单位拒绝履行相应离职手续,可提起劳动仲裁,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一、如何应对工厂领导不批准辞工的情况说明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间届满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厂批准辞工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厂批准辞工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辞职申请:员工向部门提交辞职申请,明确注明辞职原因、日期等信息。

  2.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和具体情况。

  3.内部审批:经过部门审核后,辞职申请需要经过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

  4.审批通过:如果辞职申请得到公司内部审批通过,员工可以按照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三、工厂批准辞工的有工资吗

   劳动者被厂里辞退的,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快车提醒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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