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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原产于圣马力诺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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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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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于2007年10月31日发布2007年第57号公告,宣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7号 关于对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海关通关与关税类”项下“海关税法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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