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8 07:30
人浏览

  大家也是知道的,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医疗保险是民生保障中很重要的内容,一般来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就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医保的制度。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详细内容。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1、具有兰州市城关区城镇户籍的非从或在城关区长期生活、居住的外地户籍非从人员。

  2、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无业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

  3、兰州市城关区行政区域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

  4、户口在农村,但常年随父母在我市城镇上学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也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二、城镇居民医疗参保提交材料和缴费标准

  1、申请材料

  持省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红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残疾证,及其他申请材料到居住所在的社区办理新参或续保登记。

  2、缴费标准

  (1)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2)有城关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二类人员个人不缴费。必须在参保期内在社区登记办理参保手续。

  (3)由城关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三四类人员每人每年缴纳30元。

  (4)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

  (5)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缴纳40元。如果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社区参保,则按照居民标准对待,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6)新生儿参保费用为每年度100元,一次性缴纳当年及次年度费用200元。

  三、居民医保证挂失停办手续

  1、医保证挂失手续;申请人在所在参保的社区开具医保证号的参保证明,报社挂失报纸,身份证原件,一寸红底彩照1张到城关区医保局提出申请。

  2、停办办理;申请人到城关区医保局出具居民医疗保险证,填写停办信息方可办理居民医保停办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的内容,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